作者归档:yuliang

Instant ASP Developer Edition 2.1.1(让LINUX支持ASP)

   Instant ASP产品是微软ASP 环境的代替和功能扩展,它解决了ASP平台的局限问题,从而使ASP能够跨平台运行。该产品的口号是:“ASP Anytime, Anywhere”。它能够在Unix/、Windows9x/NT workstation/NT Server、Novell Netware上运行,支持的 WEB SERVER 包括:Apache (Windows & UNIX)、 MS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 (IIS)、Sun Web Server、Java Web Server、 Netscape FastTrack、Netscape Enterprise Server、IBM WebSphere、Zeus。 使用IASP 的前提是您的系统上必须已经安装了JDK 1.1以上版本。这个版本适用于全部的UNIX系统。

以前我自己也找了很多东西想让APACHE支持ASP,但是没有找到。今天突然百度了一下,竟然有这方面的资料,所以下载了 转到了 我的博客里来了。
具体运行效果怎么样就不清除了。。大家可以试试哦

本地下载地址:http://www.maqie.com/download/iASP2.1.01.tar.gz

Google投资数亿研发手机 LG有望代工

泡泡网资讯频道8月3日,来自《华尔街日报》的消息,Google已经开发出了自己的手机原型。另外,Google希望美国几大移动巨头能够在手机中集成自己的互联网服务,但是传来的消息并不乐观。

    据国外媒体报道,在Google的一份内部文件里,显示出上个月的Google曾经与台湾移动电话制造商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接洽,要求设计一款基于Linux平台的手机产品。 而且德国电信旗下的T-Mobile,将有可能携手法国电信旗下的Orange,共同成为Google手机的合作运营商。

    《华尔街日报》还称,Google已经为自己的手机项目注入了数亿美元的资金,并且在秘密寻找手机制造工厂,韩国的LG成为了热门之一。看来推出手机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据悉,德国的T-Mobile已经将Google的互联网服务集成在了手机之中,而本土的AT&T也将Google作为搜索引擎的首选。

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有鬼,但是按照科学的说话是没有鬼的。当一个人死去之后什么都没了,我到挺希望有鬼的存在,这样当人死去之后变成鬼,思想还不至于消亡。但是这可能吗?谁也不知道到底死去了会怎么样,因为一个死去的人永远都不会说话,对于那些死后又活过来的,说看见了什么什么的。可能这些都是一种幻觉,因为肯定是他大脑没有完全死去,而看到的一种幻觉。
    不过真的是有点想,能够有灵魂的存在,当肉体消亡的时候,精神他就可以存在,那就意味着同样有思想,同样有生活。只是变成不同形式的生活而已了。

突然想到一个可笑的想法网卡mac地址直接替代IP 地址。

 现在在IP快要枯竭的时代,正在加紧的开发IPV6 ,但是突然在落伍者论坛看到说能不能直接用网卡的物理地址访问网站,就突然想到直接用MAC地址作为IP 地址,那就省事很方便多了,呵呵。。。
当去买网卡要身份认证,就是做个登记。这样现在政府搞的那个 网络实名 都可以省去很多开支了,只要是上网的都是实名者  呵呵。。

异想天开的想法。。。

dvbbs.com被黑

感觉现在的网络真是不安全,稍微有点漏洞就会被人家利用,被人给黑了。

还有作为一个管理员,哪能了解这么多的东西,又要网站有要服务器的,太累了,下面是dvbbs.com 被黑的截图.
这个网站原先都以为是动网的呢,呵呵。结果不是。就和动网 COM 和 .net 区别,估计就动网给他带过去很多IP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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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介绍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的基本结构如下:
1.入场抽签:主考人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并由考生从题箱内抽签确定试题,把抽中的试题交主考人当场开封。
2.个人自述:主考人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工作经历、实绩等),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回答试题:主考人宣读考生抽中的试题,宣布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回答。
4.突发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人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计分审核:提问完后,主考人请计时员从评委手中收回《评分表》和《试题答案》,《评分表》交计分员计分,《试题答案》交监督员(由党委、纪委、监察部门代表组成);计分完毕后,主考人请监督员审核。
6.公布得分:监督员审核后宣布“得分审核无误”,主考人请计分员亮分,先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分,得分**分”,再亮计分牌,主考人重申考生得分。
7.考生退场:主考人宣布“请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这一程序设计,包括了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考生抽签确定试题、考生自述、考生回答试题、评委突出提问、评委评分、计分员计分、监督员审核、评委与主考人公布得分、考生退场等环节,相当完整。
公务员录用面试一般不少于30分钟。

《邓小平理论》知识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
发展经济的战略对策
“一国两制”、统一祖国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的外交战略

《邓小平理论》复习提要

《邓小平理论》复习提要
   一、复习《邓小平理论》一定要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结合起来。
十五大报告分十个部分:
  1.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
  2.过去五年的工作。
  3.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
  5.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
  6.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
  7.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9.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
  10.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
  还要注意十五大修改党章的基本考虑是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二、复习时要着重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3.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及“三步走”的战略步骤。
  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一国两制”问题。在复习时还要注意与马克思哲学原理相结合。
三、在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例关系等。比如:
  1.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因素的统一,前者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属性,其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在什么地方?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同一劳动的两方面,而不是两种劳动。
  3.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关系,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关系。
  4.流通中货币所需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的比例关系。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7.商品高层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区别。
  8.几种类型的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9.社会互助、个人储蓄是我国保障体系的内容。
  四、以下知识点是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曾多次出现过的。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2.货币量基本的职能。
  3.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4.货币是不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市场经济最基本规律。
  7.非价格竞争。
  8.市场机制的核心。
  9.搞活企业的中心环节。
  10.期货交易采取的组织形式。
  11.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及功能。
  12.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
  13.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形式。

《法律》知识体系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

《法律》复习要点

》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是重点科目,所以学习时要花费比其他科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一、法律部分内容很多,概念、、特征、日期等容易混淆。
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区分,将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如“应当减轻”和“可以减轻”就有很大的区别。
  二、在考试中一般都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数是6~8分。
考生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案例分析。
  1.行政处罚程序。
  2.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
  3.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及程序。
  4.行政诉讼,包括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一二审程序、判决。
  5.合同方面的案例。
  6.代理方面的案例。
  7.财产继承方面的案例等。
  三、近几年公务员考试出现的知识点:
  1.法与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2.法律渊源和法律的历史发展。
  3.法律的实施和执法。
  4.法律关系和物质关系。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什么?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吗?
  7.只有国家机关才是行政主体吗?
  8.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一样吗?
  9.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联系与区别。
  10.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1.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12.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的原则。
  14.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吗?
  15.法人成立的条件。
  16.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