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体系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

《法律》复习要点

》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是重点科目,所以学习时要花费比其他科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一、法律部分内容很多,概念、程序、特征、日期等容易混淆。
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区分,将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如“应当减轻”和“可以减轻”就有很大的区别。
  二、在考试中一般都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数是6~8分。
考生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案例分析。
  1.行政处罚程序。
  2.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
  3.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及程序。
  4.行政诉讼,包括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一二审程序、判决。
  5.合同方面的案例。
  6.代理方面的案例。
  7.财产继承方面的案例等。
  三、近几年公务员考试出现的知识点:
  1.法与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2.法律渊源和法律的历史发展。
  3.法律的实施和执法。
  4.法律关系和物质关系。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什么?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吗?
  7.只有国家机关才是行政主体吗?
  8.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一样吗?
  9.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联系与区别。
  10.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1.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12.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的原则。
  14.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吗?
  15.法人成立的条件。
  16.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和意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观
                 运动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
                           法的实质和核心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实践、认识、真理:认识和实践:实践、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和真理:真理和谬误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社会意识
                        二者的关系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及其运动
             阶级、国家、革命:阶级和阶级斗争
                      国家和革命
                      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
                      人民民主专政
             群众、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要
一、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弄清哲学基本原理,并能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
  哲学原理有:
  1.运用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改革与稳定、政策调整与连续性的问题。
  2.运用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分析论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运用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关系论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4.运用质量互变规律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渐进性。
  5.运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关系分析论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6.运用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关系分析初级阶段及其主要任务。
  7.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述社会主义前进性与曲折性的问题。
  8.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与规律和党的群众路线。
  9.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10.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与精神文明建设。
  1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来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二、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归纳书中的基本概念、特征、观点
  1.世界的本质问题与哲学的本质问题的关系。
  2.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在实践性基础上,科学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物质的惟一特性与固有属性。
  5.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等哲学派别的观点。
  6.认识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
  7.质与量与事物是否是同一的。
  8.社会意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社会意识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9.阶级斗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复习时还要特别注意成语、格言、俗语等包含的哲学原理。
比如:“各瓜得瓜,种豆得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见树目,不见森林”等各包含什么样的哲学原理。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政府职能的含义和作用
              政府职能体系
              政府职能转变

  中国政府机构及其改革:政府机构概述
             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
             政府机构改革
             现行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

  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特色:公务员的概念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位分类与录用考核奖惩制度:职位分类制度
                        录用制度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制度:职务升降制度
                            任免制度
                            培训制度
                            交流制度
                            回避制度
          工资、保险、福利、辞职、
           辞退、退休、申诉、控告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辞职、辞退、退休制度
                       申诉控告制度

  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内涵
       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
       行政领导的职能与素质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行政决策:现代科学决策的趋势与标志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构成
                       行政决策实施的模式
                  行政执行:行政执行及其层级、手段
                       行政执行的环节
                  行政监督: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体系
                       强化廉政勤政监督约束机制
                  行政协调:行政协调的作用
                       行政协调的类型及其机制

《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要点

有关公文写作的题一般都是根据要求撰写公文或修改公文。作文分数约是这部分分数的一半左右,尤其要重视请示、通知、通报等公文的具体要求。
  写作时要避免出现下面的错误:
  1.标题部分: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有的标题不全;有的文种不对;有的批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
  2.主送机关:有的是多头主送;有的是请示平级;有的是直接送领导人。
  3.正文:有的是一文多事;有的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有的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却用汉字;有的是用词不当。
  4.结尾:有的结尾不合作者本意;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5.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署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6.请示未获批准抄送下级。
  7.该标明附件却未标出。
  8.签署日期混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数字。
  近几年公务员考试中出现过的《公文写作及处理》的知识点:
  1.公文纸一般采用什么型号?印章的正确位置?
  2.办理公文综述包括拟办、批办、承办、查办,对吗?
  3.会商就是开会协商公文的制发吗?
  4.需要清退的公文有哪些?
  5.公文的特点,公文根据行文方向可分几类?
  6.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可运用条例这一文种吗?
  7.文摘与综述可适当作些评述吗?
  8.合理的文件传阅路线形式是什么?
  9.函、简报是否属于正式公文?
  10.签发分为哪几种?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特点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国家定期发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原则,招考部门、岗位、人数,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办法、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结果、名次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报考人如对评分、名次排列有疑问,可要求有关方面复核。
所谓平等,指一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加考试,享有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政府公职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中央国家机关如铁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电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招考。吉林、陕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县还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农民、待业人员被招为国家公务员。
所谓竞争,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录取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标准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争。特别是当前报考人数众多,录取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一般比例为10:1到20: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为12:1左右,陕西省曾经达65:1。
所谓择优,是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是竞争考试的另一方面。录用公务员通过竞争性考试,按照成绩排列名次,同时对个人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考核,经过比较和筛选,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德才并重,考试考核相结合
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即决定报考者是否被录用,必须从品德和才能两个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才指本领,包括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并重才能保证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才能,才能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本质特色。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指公务员招考录用过程中,不仅要以考试的形式了解报考者当前所具有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情况;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的方法对考试合格者的一贯表现、过去经历进行考查、核实和评价。通过查看档案、群众调查等形式考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试和考核相结合保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贯彻实施,有效地防止了“高分低能”和“有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考试录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特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四、党政群机关联合招考,全方位进行
公务员考录工作由人事部门一家负责逐步过渡到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实施。除了政府机关实行招考外,参照试行《条例》和参照管理的党群机关、社会团体补充工作人员也都纳入了公开招考范围。不仅如此,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额拔款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国家金融机构都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地方法院、检察院增员考试中,坚持高级人民
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实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
位也将按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增补工作人员。
五、对少数民族和转业军官报考者给予照顾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区政府和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他们予以照顾。或规定一定的录取比例;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适当降低分数线;此外,计划录用的少数民族公务员只在少数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对转业军官也实行照顾。转业军人一般实行转业干部内部有限竞争考试,考试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门与军转部门共同确定;参加社会公开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录用时给予特别照顾。
六、严格的调控、监督和巡视
人事部对考试录用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每年审定下达录用计划,并对录用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地方考录计划的审批和录用的备案与审批。陕西省在录用考试中还对报名、考题进行公证,以确保监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请了一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负责巡视公务员招考各环节的工作,调查了解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录用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巡视员不受地域限制,凭聘书和巡视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督。

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制订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录用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系列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组织工作,如发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具体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
  为了保证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心和其它临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工作和一些科研工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微软允许中国政府查看Vista操作系统源码

8月2日早间,微软对外表示,已和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签署了新一期的政府安全计划源代码协议.根据协议,该中心和相关被授权机构将被允许查看包括Windows Vista在内的微软产品和平台源代码以及相关技术信息.

根据签署的新协议,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和相关被授权机构将可以在线即时查看包括Windows Vista、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Windows 2000和Windows嵌入式CE 6.0、5.0版、4.2版的专业版源代码包(“PSK”)以及Microsoft Office 专业版2003、Microsoft Office系统中的任何附加产品等在内的微软产品的绝大部分现有版本源代码和相关技术信息.除了能够查看源代码,政府安全计划源代码协议还提供关于 Windows平台技术信息的培训,以增强政府建立和部署具备强有力的安全技术的计算基础架构的能力.

政府安全计划源代码协议(GSP)是微软在全球的一个安全合作项目,主要为政府机构及国际组织提供合法查看微软产品和平台源代码以及相关技术信息的途径.

2003 年2月,国家发改委曾与微软公司签署了第一期政府安全计划源代码协议,获权查看当时主要相关微软产品的源代码和相关技术信息.经过几年的顺利合作,随着微软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双方决定签署新一期的政府安全计划源代码协议.2006年4月,双方再度签署关于加强软件产业合作备忘录(二期),新协议也被看成是备忘录(二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一、笔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2个科目。
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2个科目。
   二、笔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试卷内容、结构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B卷)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选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1、数量关系
      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2、言语理解与表达
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运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对短文一般意思或特定意义的理解,对比较复杂观点或概念的准确理解,   对短文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根据上下文,准确地辨明句义,筛选信息等。
3、判断推理
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的理解、演绎、归纳、分析、 综合、比较、判断的能力等。
4、常识判断
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内容的掌握运用和对科学素质的测查。
       5、资料分析
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各种统计资料、图表进行正确理解、计算、分析、比较、判断、处理的能力。
(二)申论
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要求应考人员:
     A.认真阅读给定资料
B.按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四、作答形式和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B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要求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计算器。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申论
要求应考人员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五、答题卡使用方法
       1.考试时,应考人员在拿到试卷的同时将得到一张答题卡,答题卡包括考生信息和试题答题信息。
2.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填写姓名汉字,在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一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考试科目已列出,只需涂黑所选项目旁的信息框。
3.考试正式开始后,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相应题号旁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一定要看清答题卡上题号的排列顺序再涂选项,不要错位。
4.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
5.最后进行检查,如发现有错误,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 江 省 人 事 厅
20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