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律师
■戚谦律师·交通事故实务疑难焦点问题透析之六: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处理?★
关键词:复核 诉讼
案例 ▎现象:
实践中,依据交警部门的执法程序,办案交警要两人以上,实际上大多是一名交警具体承办,另一名只是走程序上的“两人”,犹如不少基层法院的合议庭审案,开庭时仅为一人,即使三人,另两个大多“干坐”;并且,个别交通事故本身较为复杂,责任认定难度大、争议多,人为干扰因素多,想实现程序与实体都公正实在不易;少数办案交警法律水平、法律意识不高,再加上法律在具体规范上缺乏操纵性。同时,大多当事人不关注事故处理程序进程,更忽视在事故处理中固定关键证据,比如:事故现场图、询问笔录、事故照片、检测报告、目击证人、与交警的每次谈话等等。
因此,不少事故的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不服,认为证据有瑕疵或事实有出入,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到交警部门大吵大闹甚至采取极端方式,这不仅于事无补,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律师提示:
1、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你委2004年12月17日(湘人法工函[2004]36号)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五年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2、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四种法律救济途径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进行救济?如果可以救济,则如何进行救济?
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但是,实践中,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否则,交通事故一旦认定,几乎就只有理论上更改的可能,而这正好是现实!
根据本人多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实践经验,我认为,除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事故责任认定确实有错误的可以申请事故处理部门及时予以改正外,还有以下三种法律救济途径
A、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B、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不是很多。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C、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变更或者撤销事故认定的,而信访的成本又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非常小、途径少。
☆律师提醒:
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对复核结果依然不服,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不予采纳或拒绝采信。
司法实践中,即使复核了,也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 法官一般也以事故认定书作为划分赔偿责任的依据,不予采信的情况不是很多。
还需要注意的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是否已经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情形适用:
A、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B、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如何认定事故赔偿?在道路交通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那么也可以凭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去推翻交警已经作出的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书。但如果双方都没有相应的证据足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如何分配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没有进一步进行规定,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C、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对于“车辆”的定义,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交通事故的发生只要满足道路、车辆、当事人一方存在过错并造成了损害后果的构成要件,即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基于此,其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首先,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就可以减轻己方的责任,如果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担责任。至于双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那么同样的,也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 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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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启动windows 提示需要激活,但是提示已经激活,解决办法
问题的症状
回到顶端问题的原因
回到顶端解决问题的步骤
方法 2:手动删除与 Windows 激活相冲突的脚本
重要说明:本文包含有关如何修改注册表的信息。修改注册表之前,一定要先对其进行备份,并且一定要知道在出现问题时如何还原注册表。有关如何备份、还原和修改注册表的更多信息,请单击下面的文章编号,以查看 Microsoft 知识库中相应的文章:
警告:如果使用注册表编辑器或其他方法错误地修改了注册表,则可能会出现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可能需要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才能解决。Microsoft 不能保证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修改注册表需要您自担风险。
准备工作
要完成这些步骤,必须具有:
- Windows XP CD。或者,能够访问包含所需文件(Windows XP CD 的 i386 文件夹内所含的文件)的文件夹。
- 一个具备管理员权限的帐户。
步骤 1:以安全模式启动计算机
- 启动计算机。
- 计算机运行了开机自检 (POST) 后,重复按 F8,打开“Windows 高级选项”菜单。
- 在“Windows 高级选项”菜单上,用箭头键选择“安全模式”,然后按 Enter。
- 用箭头键选择要启动的 Windows 操作系统,然后按 Enter。
- 在计算机以安全模式运行时,用具备管理员权限的帐户登录。然后,在指示 Windows 正以安全模式运行的消息框中单击“是”。
步骤 2:启动注册表编辑器
依次单击“开始”和“运行”,键入 regedit,然后单击“确定”。
步骤 3:删除 RESETS 注册表子项
- 在注册表编辑器中,展开“我的电脑”,然后展开“HKEY_LOCAL_MACHINE”。
- 展开“SOFTWARE”,然后展开“Microsoft”。
- 展开“Windows NT”,然后展开“CurrentVersion”。
- 展开“Winlogon”,然后展开“Notify”。
- 在“Notify”下,右键单击“RESETS”,然后单击“删除”。
- 单击“是”,确认删除 RESETS 子项。
注意:不要退出注册表编辑器。在“步骤 4:修改注册表以停用 Windows”中必须使用注册表编辑器。
步骤 4:修改注册表以停用 Windows
- 在注册表编辑器中,展开“我的电脑”,然后展开“HKEY_LOCAL_MACHINE”。
- 展开“SOFTWARE”,然后展开“Microsoft”。
- 展开“Windows NT”,然后展开“CurrentVersion”。
- 在“CurrentVersion”下,单击“WPAEvents”。
- 在注册表编辑器的右窗格(主题区域)中,右键单击“OOBETimer”,然后单击“修改”。
- 单击并将指针置于“数值数据”框中。然后,修改“数值数据”框中显示的任何字符。
- 单击“确定”。
注意:此步骤将停用 Windows。
- 退出注册表编辑器。
步骤 5:重命名受损的 Windows 激活文件
- 依次单击“开始”和“运行”,键入 cmd,然后单击“确定”。
- 在命令提示符处,键入以下命令并按 Enter:
ren %windir%\system32\WPA.dbl wpa.old
此命令将 WPA.dbl 文件重命名为 WPA.old。
步骤 6:确定 CD 或 DVD 驱动器号
- 插入 Windows CD。
- 单击“开始”,然后单击“我的电脑”。
- 请注意出现在“有可移动存储的设备”下的 CD 驱动器号或 DVD 驱动器号。在下一步中必须使用此驱动器号。
步骤 7:替换受损的 Windows 激活文件
- 依次单击“开始”和“运行”,键入 cmd,然后单击“确定”。
- 在命令提示符处,键入以下命令并按 Enter:
expand drive:\i386\wpa.db_ %windir%\system32\wpa.dbl
在此命令中,需用包含 Windows CD 的驱动器的驱动器号替换 drive。
例如,如果 Windows CD 位于驱动器 D 中,那么该命令将如下所示:
expand d:\i386\wpa.db_ %windir%\system32\wpa.dbl此命令从 Windows CD 中提取 Wpa.dbl 文件的副本。然后,将其置于 Windows 安装的 System32 文件夹中。
- 检查命令提示符处出现的输出结果。如果命令成功运行,则会显示类似于以下内容的信息:
Microsoft (R) File Expansion Utility Version 5.1.2600.0 Copyright (C) Microsoft Corp 1990-1999. All rights reserved. Expanding d:\i386\wpa.db_ to c:\windows\system32\wpa.dbl. d:\i386\wpa.db_: 2222 bytes expanded to 2126 bytes, -5% increase.
- 键入 exit,然后按 Enter 退出命令提示符。
步骤 8:删除与脚本相关联的文件
- 单击“开始”,然后单击“搜索”。
- 在“您要查找什么”下,单击“所有文件和文件夹”。
- 在“全部或部分文件名”框中,键入以下内容,然后单击“搜索”:
reset5.exe; reset5.dll; reset5.dat; reset5.dt*; srvany.exe
此操作将对以下所有文件进行搜索:
- Reset5.exe
- Reset5.dll
- Reset5.dat
- Reset5.dt*
- Srvany.exe
注意:如果您使用其他搜索工具,如 Windows Desktop Search,则可以使用此工具来搜索其中的各个文件。
- 在“搜索结果”对话框的结果窗格中,右键单击每个文件,然后单击“删除”。
- 单击“是”,确认删除文件。
- 在完成对这些文件的删除后,退出“搜索结果”对话框。
- 重新启动计算机,并让 Windows 以正常模式重新启动。
步骤 9:重新激活 Windows
- 单击“开始”,依次指向“所有程序”、“附件”和“系统工具”,然后单击“激活 Windows”。
- 如果“Windows 产品激活向导”提示激活 Windows,则按向导中的说明激活 Windows。
- 重新启动计算机,然后重复“步骤 9:重新激活 Windows”的步骤 1,再次启动“Windows 产品激活向导”。执行此步骤,以确认向导不会再提示激活 Windows。
- 如果“Windows 产品激活向导”显示“Windows 已激活”消息,则单击“确定”退出向导。
CallHistory 显示C网 G网通话记录的软件
把里面的文件发复制到Windows文件夹里
注意:该文件为隐藏文件,在电脑端解压缩时必须必须在控制面板,文件夹选项,查看里把隐藏受保护的操作系统文件的钩去掉,然后显示所有文件和文件夹
再用按键增强软件设定该程序的路径可以实现直接进入通话记录.
下载地址:callhistory
随意改变WM WINDOWS MOBILE PPC系统手机 左右软键的程序
KeySwop,一款可以快速自定义左右软键项目的小软件。可以自定义的对象包含了:快捷方式、可执行文件以及控制面板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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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操作系统:
Windows Mobile 5.0 Pocket PC
Windows Mobile 6.0 Pocket PC
Windows Mobile 5.0 Pocket PC V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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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Mobile 6.1 Pocket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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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的应该也支持,是英文版的,但是很简单基本都能看懂 操作。
下载:keyswop
密码保护:视频,结婚。输入密码按回车
CDMA GSM双模机子,默认用G网发送短信的解决方法
尼康小竹炮,小钢炮 镜头区别介绍
【小竹炮】尼康 AF-S VR 70-200mm F2.8G IF-ED 镜头(¥14000) 说到长焦,自然要从大名鼎鼎的XZP说起,口碑出众,传说是陷入“泥坑”早晚必入的一支头,完全不同的质感,光圈全开F2.8的时候各个焦段都很好,更是可以包揽大部分人像工作,绝对优秀的中心及边缘成像无不另N家人心动。价格也随之一路飚升,当然涨价和缺货也正说明此头的优秀。二手市场上很难看到此头,即便有,也可以很容易的卖到1万以上。二代VR,更是让手持出片成为现实。如果非要鸡蛋里面挑骨头的话,只能说它少了一层纳米镀膜,相信后续的升级产品必能更加完美。 我们唯一的抱怨,大概就只有价格了吧!没米这么办?自然要来看下面这支了。
【小钢炮】尼康 AF 80-200/2.8D ED 镜头(¥6000) 说起XGP,可谓历史悠久,我们现在所说的XGP大多为第三代产品,其实还有第四代产品“大钢炮”(DGP)可惜由于太过重、缺少VR等原因,很快就被第五代产品所替代,而这第五代产品其实就是我们上面那支XZP。 XGP传说已经停产,但是各方面做工都是绝对一流的,含3片大ED镜片,全程F2.8光圈可实现高解像力和反差,鲜明锐利的图象。仅仅是没有VR,手持稍逊,比之XZP也又重了些。传说很多副厂70-200 F2.8始终无法抬高价格,也是因为受到来自这支头的种种压力。 当然,如果你既想要长焦,又想要VR,还囊中羞涩,那就只能考虑下面这支了。
尼康镜头标识的意义
FX:全画副,尼康 35mm 全幅尺寸数码单镜反光相机的图像格式,目前尼康只有D3为数码全副机身。
DX:尼康数码单反专用头或称作APS-C专用头,对应镜头实际焦距需×1.5的系数。注:尼康没有标DX的镜头均支持全画副。(佳能所有EF-S头均为数码专用头,转换系数为1.6,EF头为全副头)
AF-S:超声波对焦技术(SWM),又称‘静音马达’or‘镜头马达’,尼康D40、D40X、D60上只有使用AF-S的镜头才能实现自动对焦。(目前佳能的头均采用此技术,标识为USM)
VR:防你自己手抖,不放别人乱动的电子减震技术-_-(佳能的标识为IS,腾龙为VC、适马为OS)
ED:超低色散镜片,最大限度降低镜头色差。(腾龙为LD、适马为SLD)
IF:内对焦技术,对焦时镜头长度保持不变。
D:3D矩阵测光技术。
G头:无光圈调节环,无法使用在传统机身上。(貌似新出头都是G头~发展趋势呀!)
D头:自带传递距离给机身的功能。
Micro:微距镜头,指具有微距拍摄功能的镜头。出于原厂的信誉,尼克尔的Micro头基本都能达到1:1。(副厂将很多1:2~1:3.8的头都大胆的称作微距‘Macro’)
:六边形中带个N,表示带纳米镀膜的新头。(传说可以更好的抵抗眩光)
DC:散焦影像控制功能。(传说目前尼康只有2支DC镜头……)
定焦头和变焦头
变焦镜头,顾名思义,就是能改变焦距的镜头。随着科技和人们对摄影追求的提高,固定焦距的镜头被变焦镜头所取代,随之而来的则是风景摄影和微距摄影的兴起。
变焦镜头在不更换镜头的情况下改变焦距。比如,一只80-200mm的变焦镜头,通常只需转动镜头筒就可以获得80-200mm之间的任意焦距。由于产生这种多功能性所必需的复杂光学系统,给变焦镜头带来了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1. 价格昂贵
2. 体积大
3. 在任何确定的焦距下,其成像往往都不如最好的定焦镜头成像清晰。(但如果你能准确调焦, 成像也会非常清晰。)
这些都是变焦镜头与生俱来的缺陷。但是,随着光学工业运用计算机进行镜头设计,已经制造出了很多非常优秀的变焦镜头。不少变焦镜头的成像已经非常清晰,而且体积也已相当小巧,只是价格仍然很贵。
定焦头就是不能变焦的镜头,不管对焦点在远处还是在近处,只要被摄物离镜头的距离一定,在胶片、CCD或者CMOS上成像的大小都是一样的。
定焦头与相同价位的变焦头相比一般光圈大,成像质量好,但构图和取景不太方便。“变焦基本靠走”……
总结:
变焦头方便,新手高手都好用
定焦头光圈大,画质好,构图难把握,不适合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