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法官真可笑,竟然说次要责任就是30%

有一起交通事故,我方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由于对方追尾我车,对方已经死亡。
交通事故书说我次要责任,理由是超载,和没有靠右行驶,而对方车是一样的,也是超载和没有靠右行驶,我车在行驶中,后面车就给撞上来了。辆车车型,和拉的货是完全一样的,开的车道也是完全一样的。

对方起诉了,我方答应赔偿10%的费用,对方不肯。这个可以理解。

但是让人没法理解的是,竟然法官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次要责任就是规定一定要赔30%,说都从来没判过20%以下的。

可笑至极,规定要赔30%,还要你法官,要你法院干什么吃的呀?还花钱请律师干嘛呀?直接弄个30%就行了,还大费周折的,起诉,开庭,调节什么的不是画蛇添足么?

按道理次要责任应该是1%-49%都可以判的么,应该根据次要责任的具体情况来判吧,汗,现在法官的职业素质,诶。他一个30%,下面一个来百姓,起早抹黑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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