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保修时间 保修年限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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